关于征收2018年协会会费的通知
2018-05-16
江苏照明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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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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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收2018年协会会费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我会在广大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热心参与下,坚持为企业服务、为政府服务、为社会服务的三个面向;坚持促进行业发展、协调同行业利益,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,坚持沟通行业之间、行业与科研单位(高校)之间、行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、为政府提供咨询和建议。使我会有了一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,在国内同类协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。在此对各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!
根据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《章程》和江苏省民政厅、江苏省财政厅的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本会实际情况,按照我会“团体会员会费、赞助会员会费缴纳的标准和管理办法”,为了更好的有利于协会开展工作,请各会员单位缴纳2018年团体会费。现将会费缴纳标准公告如下:
1、理事长单位: 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;
2、副理事长单位:每年缴纳会费4000元;
3、常务理事单位: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;
4、理事单位: 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;
5、会员单位: 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
6、高等院校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:年缴纳会费为500元;
7、会员单位若愿意以缴纳会费方式赞助协会开展工作,其缴纳会费的数额可超出上述规定的标准。
根据收费标准请贵单位将2018年会费于6月1日前汇到协会帐号。待款到后,即寄会费收据给贵单位。谢谢支持!
单位名称: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开户行:南京市工商银行大方巷支行
账号:4301011109002086231
统一信用代码:51320000509181991U
2018年4月10日